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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与食品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7:42   文章来源:必赢官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助力我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我院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学校教务处《关于举办第四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工业、农业、工程、消费生活、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我院有合适的项目也可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鼓励师生共创;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即该类项目只能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注册公司法人必须为参赛学生负责人,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院跨年级组建团队,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5日):学院下发相关文件;全面启动院内宣传,动员学生、教师广泛参与。

2.提交作品(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5日):参赛团队进行作品创意创作,按照竞赛要求填写并递交竞赛报名表和初赛项目计划书(附件3、4)。

参赛团队须于4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和计划书纸质版(两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递交至望江校区纺工附楼204办公室;电子版(PDF、Word)打包后命名为“申报人名称+项目名称”发至邮箱:qfsjcxb@163.com。

3.院内评审及参加校赛(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11日):通过院内初步评审,确定获奖名单;组织和指导参赛团队完成国赛网上报名工作,并参加校级比赛。

六、竞赛奖励

1.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获奖的团队均颁发获奖证书,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校赛、省赛及全国总决赛获奖团队将根据学校相关奖励管理办法获得表彰和奖励(附件5);

3.参赛获奖情况将作为奖学金、免试研究生推荐等工作的考察内容。

七、竞赛相关交流群及联系方式

1.学院大赛交流QQ群为:515185279,请有意愿参赛学生请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教学科研科:王氚,电话028-85405840

(2)学生事务办公室:贺婷,电话:028-85404037

(3)团委学生会:

颜回(主席),电话:15528325158

李明辉(实践服务板块主席),电话:13076052332

张彤(实践创新部部长),电话:13060027806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举办第四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zip

附件3:第四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zip

附件4:第四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5:关于印发《四川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17】194号.pdf

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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